5月30日,廣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(huì )第十次會(huì )議舉行第二次會(huì )議。會(huì )議經(jīng)表決:
任命付德輝為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監察和司法委員會(huì )副主任委員;
任命黃楚珊為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社會(huì )建設委員會(huì )副主任委員。
決定免去戴運龍的廣東省財政廳廳長(cháng)職務(wù);
決定任命陳國煌為廣東省財政廳廳長(cháng)。
免去陳友強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(cháng)、審判委員會(huì )委員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任命王靜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(cháng)。
免去來(lái)向東的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檢察長(cháng)、檢察委員會(huì )委員、檢察員職務(wù);
任命來(lái)向東為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(cháng)、檢察委員會(huì )委員、檢察員。